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中,涉及养老公寓、养老服务、老年旅游、养老保险、特效药品、养老藏品诈骗等关键词,个案受骗金额甚至超亿元。
发布会现场
投资“养老公寓”
千余名老人被骗1.07亿
2011年7月到2016年12月,被告人舒生国等人成立成都绿益桂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养老公寓尚未建成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发放报纸、宣传资料、实地参观、口头讲解等方式向不特定老年群众宣传养老公寓项目。后又通过售后返租、租赁返租、养老权益卡、储值消费养老服务等形式,承诺每年支付8%到17%不等的高额回报,向1000余名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1.07亿元。最终,多名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由,以定期返利、提供服务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骗取钱财。
法院提醒:老年群众在投资养老项目时,要做到审慎考察项目的合法性,大额投资时,一定要谨慎思考,与家人商量,不盲目相信高额返利宣传。
“特效药”治病?
实为保健食品,多人遇骗
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李帅在巴中市成立全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开设五家门店。公司以中老年人为诈骗对象,虚构权威身份,以免费洗脚、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采取“视频会”“演讲比赛”“旅推”“餐推”“会推”等形式宣传自己所售卖的FDP紫福口服液、健立方安泰牌辅酶Q10维生素C颗粒、蝉花虫草粉、牛髓粉、美元水松等对多种疾病具有治疗效果,骗取老年人钱财,共计非法获利40.8万余元。
期间,为了让顾客购买,他们还以虚构国家补助、贫困山区补贴的名义对顾客进行打折让利。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帅等人五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提醒: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百病,不要相信销售人员夸大的言辞,一定要理性购买。其次,要高度警惕利用讲座、互联网、电视、传单广告等渠道的宣传,若无法鉴别产品真假和价格是否虚高,请子女陪同购买识别。
冒充医生“义诊”
5人获利7千多被判刑
2021年以来,被告人王安利等五人在邛崃市某综合农贸市场内,冒充医院医生,以提供免费检测血压、血糖等义诊服务为幌子,吸引老年人等特定被害人群体。在骗取其信任后,又通过补牙、镶牙等方式诈骗高额钱财,骗取现金7500元。
法院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除了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这类犯罪多以偏远农村的乡镇老年群体为诈骗对象,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志愿服务等形式获取老年人信任,利用老年人勤俭节约、辨识能力下降、身体机能退化等特点实施诈骗。
法院提醒:在遇到“义诊服务”时要做到不轻信,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免费服务,避免“因小失大”,平时主动了解科学医学知识,身体不适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专项行动以来
共受案107件,涉案金额88.3亿
会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介绍,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并启动“快速通道”,推进案件快审快结,全力追赃挽损,尽全力减少受骗老年群体损失。在办案过程中,全省法院还向卫健委、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8次,以“小切口”做好涉老行业监管。
据悉,专项行动以来,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7件401人,总涉案金额88.3亿元,不少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十五年。通过对犯罪分子的严惩,形成强大震慑,遏制养老诈骗蔓延趋势。今年7月,全省法院涉养老诈骗的司法建议工作排名全国前列。未来,四川法院将继续为助力平安四川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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